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    • 网站首页
    • 公司简介
      公司简介
      企业文化
    • 产品展示
      中心
      综合
      文化
    • 新闻动态
      公司新闻
      行业新闻
    • 成功案例
      成功案例
    • 客户服务
      售后服务
      技术支持
    • 人才招聘
    • 联系我们
      联系我们
      在线留言

   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

    公司新闻
    行业新闻

    联系方式Contact


    地 址: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
    电 话:020-123456789
    网址:www.sxwrbjt.cn
    邮 箱:admin@aa.com

    网站首页 > 新闻动态
   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

    消费者酒后沐浴摔伤 洗浴中心被判承担10%赔偿责任

    分享到:
      来源: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  更新时间:2025-05-25 06:32:58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
   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(记者刘浩)喝酒后在洗浴中心不慎摔倒,消费心被吴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,后沐洗浴中心应该赔偿吗?近日,浴摔浴中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案件,伤洗审判结果为由洗浴中心承担10%的判承赔偿责任,吴某自行承担90%的担赔损失。

    据了解,偿责日前,消费心被吴某与朋友们聚餐喝酒,后沐酒后相约去洗浴中心沐浴。浴摔浴中结果,伤洗吴某不慎在洗浴区出口台阶附近摔倒受伤。判承吴某摔倒后,担赔洗浴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上前询问,偿责发现吴某酒气较重,消费心被且身上有明显水迹。随后,工作人员报警并拨打了120。经鉴定,吴某构成十级伤残。后因相关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,吴某将该洗浴中心诉至法院。

    吴某认为,洗浴中心场所内湿滑,导致自己摔倒受伤,洗浴中心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应当赔偿27万余元。洗浴中心辩称,本次事故发生系因吴某在饮酒的情况下,因自身原因在下台阶时不慎摔伤。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有限度,洗浴中心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因此无需承担侵权责任。

    法院经审理查明,事发当晚,吴某与其5个朋友一起喝酒,饭局从当天晚上6点多到8点左右,吴某喝完酒后与朋友一起去洗浴中心处洗澡,吴某称其出浴时未注意到干身毛巾,因此未用毛巾干身。

    再查明,该洗浴中心墙面设有温馨提示,告知消费者“高血压患者、心脏病患者、酗酒者等不宜就浴”,在浴区出口旁边提供干身毛巾,浴区出口的台阶和地面上铺设干地巾,放置标识“小心地滑”的黄色警示牌,并在洗手间门口提供拖鞋,在楼道和楼梯上也标识“小心地滑”字样。

    法院经审理认为,洗浴中心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,负有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使他人免受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。本案中洗浴中心采取了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,例如安全提醒、铺设防滑地巾、提供干身毛巾、拖鞋等,且提示“酗酒者不宜就浴”,说明洗浴中心已经基本尽到其应当负担的安全保障义务。吴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当知道饮酒会对人体活动能力和判断能力造成一定影响,明知该情况还选择在酒后外出洗浴,存在明显过错,故吴某对其自身损害应承担主要责任。

    不过,结合洗浴中心提交的证人证言,其工作人员在吴某摔伤后发现原告酒气很重,说明吴某饮酒系显而易见的,并非不易察觉,在此情况下洗浴中心前台人员未及时发现并有效劝阻吴某沐浴,说明洗浴中心也存在一定过错。综上,对于吴某因摔伤产生的损失,法院酌情确定由洗浴中心承担10%的赔偿责任,吴某自行承担90%的损失。

    法官指出,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要在公共场所、经营场所履行安全警示告知义务,安全设施设备安装、维护义务。安全保障义务体现了法律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,是公众安全的一道“护身符”,但并不意味着这是一种绝对的、无条件的义务,并非所有在公共场所受到的伤害都会得到相应赔偿,义务人只有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才承担责任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纠纷应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。对于经营者、管理者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责任,法院会根据其经营管理的正常能力和合理限度范围进行综合认定。

    责任编辑:李佳榕
    上一篇:宁夏石嘴山:三项举措护航“五一”节日消费安全
    下一篇:北京昌平:强化加油机计量监管

    相关文章

    • 广西三江:开展儿童商品质量检查
    • 新增设家装版块 中国消费者协会“查验宝”升级改名
    • 陶渊明的桃花源到底长啥样
    • 新增设家装版块 中国消费者协会“查验宝”升级改名
    • 市场监管文化建设纵览|辽宁沈阳:探索维权窗口化解纠纷“最优解”
    • 202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发布
    • 网络中国节·清明
    • 《苏堤春晓》演至成都,看完话剧跟着苏轼游四川
    • 山东宁阳:强化“三级联动” 守护药化械安全
    • 犁田歌声画中来
      ——古画里的春耕

    友情链接:

    • 山东肥城:党建领航“四力”并发  赋能市场监管提质增效
    • 北京丰台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
    • 北京海淀:夜间“亮剑”让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无处可藏
    • 陕西西安:“一户一档”新模式助推“个转企”高质量发展
    • 陕西出台方案助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
    • 北京东城:专项检查古装旅拍价格
    • 浙江累计发展“同线同标同质”产品超2000种
    • 最新发布
    • 陕西出台方案助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
    • 北京丰台:开展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检查
    • 整治“鬼秤”
    • 校园食品安全
    • “食安辽宁”校园溯源管理功能在辽宁4市试点应用
    • 广西崇左开展改装电动自行车整治“清零行动”
    • 专项检查景区食品 保障游客吃得放心
    • 江西举行全省市场监管12315业务培训
    • 吉林梅河口:消除27起农村食品安全隐患
    • 保护知识产权 激发创新活力
    • 吉林敦化开展殡葬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检查
    • 北京海淀:夜间“亮剑”让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无处可藏
    • 浙江台州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
    •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|陕西延安:送法进企促发展 执法帮扶暖人心
    • 浙江累计发展“同线同标同质”产品超2000种
    • 广东深圳:发布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6个事项主题场景
    • 北京丰台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
    • 北京顺义:开展夏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
    • 吉林敦化开展殡葬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检查
    • 福建泉州 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
    • 福建公布3家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结果
    • 浙江台州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
    • 山东肥城:“所社联动”守护群众乘梯安全
    • 四川召开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座谈会暨校服质量分析会
    •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|江苏溧阳:商品条码“零跑快办”
    • 山东宁阳 :排查风险 护航高考
    • 北京石景山:查餐饮 护食安
    • 浙江累计发展“同线同标同质”产品超2000种
    • 广西桂林启动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
    • 北京顺义:开展夏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
    • 浙江绍兴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工作
    • 南京都市圈放心消费一体化协作会议召开
    • 福建古田:多举措助力中小学食堂暑期改造提升
    • 浙江台州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
    • 吉林敦化开展殡葬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检查
    • 四川召开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座谈会暨校服质量分析会
    • 浙江绍兴:开展暑期食品安全研学活动
    • 浙江绍兴:开展暑期食品安全研学活动
    • 浙江台州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
    • 北京顺义:开展夏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
    • 上海:“一址两用”助力外资企业开设分装中心
    •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
    公司简介|产品展示|新闻动态|成功案例|客户服务|人才招聘|联系我们

    Copyright © 2025 Powered by 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   sitemap

    0.0737s , 9181.203125 kb